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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在家弟子略说三皈五戒十善

 添加时间:2007-11-30 原文发表时间:2007-11-30 人气:6 来源:增广印光法师文钞•卷四

本文章共2713字,分2页,当前第1页,快速翻页:
 

  悲哉众生。从无始来。轮回六道。流转四生。无救无归。无依无托。若失父之孤子。犹丧家之穷人。总由烦恼恶业。感斯生死苦果。盲无慧目。不能自出。

 

  大觉世尊愍而哀之。示生世间。为其说法。令受三皈。为翻邪归正之本。令持五戒。为断恶修善之源。令行十善。为清净身口意三业之根。从兹诸恶莫作。众善奉行。

  三业既净。然后可以遵修道品。令其背尘合觉。转凡成圣。断贪嗔痴烦恼之根本。成戒定慧菩提之大道。

  故为说四谛。十二因缘。三十七助道品等无量法门。又欲令速出生死。顿成佛道。故为说念佛求生净土法门。使其不费多力。即生成办。

  噫。世尊之恩。可谓极矣。虽父母不足譬。天地不足喻矣。不慧受恩实深。报恩无由。

  今汝等谬听人言。不远数千里来。欲以我为师。然我自揣无德。再四推却。汝等犹不应允。今不得已。将如来出世说法度生之意。略与汝等言之。并将三皈五戒十善。及净土法门。略释其义。使汝等有所取法。有所遵守。

  其四谛。乃至三十七助道品等。非汝等智力所知。故略而不书。汝等若能依教奉行。便是以佛为师。何况不慧。若不依教奉行。则尚负不慧之恩。何况佛恩。

  三皈者

  一、皈依佛;二、皈依法;三、皈依僧。

  皈者皈投。依者依托。如人堕海。忽有船来。即便趣向。是皈投义。上船安坐。是依托义。生死为海。三宝为船。众生皈依。即登彼岸。

  既皈依佛。以佛为师。从今日起。乃至命终。不得皈依天魔外道。邪鬼邪神。

  既皈依法。以法为师。从今日起。乃至命终。不得皈依外道典籍。法即是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。典籍即经书也。

  既皈依僧。以僧为师。从于今日。至命终时。不得皈依外道徒众。

  五戒者

  一、 不杀生。二、不偷盗。三、不邪淫。四、不妄语。五、不饮酒。

  好生恶死。物我同然。我既爱生。物岂愿死。由是思之。生可杀乎。  一切众生。轮回六道。随善恶业。升降超沉。我与彼等。于多劫中。互为父母。互为子女。当思拯拔。何忍杀乎。  一切众生。皆有佛性。于未来世。皆当成佛。我若堕落。尚望拔济。又既造杀业。必堕恶道。酬偿宿债。展转互杀。无有了期。由是思之。何敢杀乎。  然杀生之由。起于食肉。若知如上所说因缘。自不敢食肉矣。又愚人谓肉为美。不知本是精血所成。内盛屎尿。外杂粪秽。腥臊臭秽。美从何来。常作不净观。食之当发呕矣。  又生谓人及禽兽。蛆虻鱼虾。蚊虫蚤虱。凡有命者皆是。不可谓大者不可杀。小者可杀也。  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。俗人不能得读。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。可以知其梗概矣。

  不偷盗者。即是见得思义。不与不取也。此事知廉耻者。便能不犯。然细论之。非大圣大贤。皆所难免。  何也?以公济私。损人益己。以势取财。用计谋物。忌人富贵。愿人贫贱。  阳取为善之名。遇诸善事。心不认真。如设义学。不择严师。误人子弟。施医药。不辨真假。误人性命。  凡见急难。漠不速救。缓慢浮游。或致误事。但取塞责了事。糜费他人钱财。于自心中。不关紧要。  如斯之类。皆名偷盗。以汝等身居善堂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。

  不邪淫者。俗人男女居室。生男育女。上关风化。下关祭祀。夫妇行淫。非其所禁。但当相敬如宾。为承宗祀。不可以为快乐。徇欲忘身。  虽是己妻。贪乐亦犯。但其罪轻微。若非己妻。苟合交通。即名邪淫。其罪极重。  行邪淫者。是人以身行畜生事。报终命尽。先堕地狱饿鬼。后生畜生道中。千万亿劫。不能出离。  一切众生。从淫欲生。所以此戒难持易犯。纵是贤达。或时失足。何况愚人。  若立志修持。须先明利害。及对治方法。则如见毒蛇。如遇怨贼。恐畏怖惧。欲心自息矣。  对治方法广载佛经。俗人无缘观览。当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。可以知其梗概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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